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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企业在给员工发放工资时 这些涉税风险点需注意

更新时间:2022-03-28 09:37:20 浏览次数:82次
区域: 佛山 > 顺德 > 德民路
类别:税务顾问
地址:江北观音桥
企业获得了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职工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如工资、奖金、补贴、福利、五险一金和补偿等),统称之为职工薪酬。
根据相关税收征收管理和缴纳行为规定,负有代扣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扣缴义务人,都应当依法纳税,保障国家税收收入。

自个人所得税改革后,综合所得计算方式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引入了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的概念。

而且,随着国家的税收制度逐渐完善,监管力量也越来越严,以下这些工资发放涉税风险行为,将会是重点稽查方向,一定得注意:
1、企业是否涉及虚报、虚列人员
2、员工的工资设置是否在合理范围,企业是否履行了代扣的义务
3、工资个税是否正确按照规定计算,有没有故意漏报、瞒报
4、离职员工是否已经在列表中删除
5、员工在两处或者两处以上的地方取得薪金所得,是否在固定一处单位申报纳税、并年度汇算清缴个人综合所得税
6、员工工资适用税种、税率是否正确,有没有违规把适用高税率转为低税率、少申报个人所得税
7、员工工资表里的个人所得税免征项目是否符合相应要求

随着国家的税收管理稽查力度加强,纳税人通过“非常手段”降低纳税成本的风险也越来越大。
但是,员工工资高45%的个人所得税、20%-40%的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税、20%的投资分红和利润分红个税,这些税负压力该怎么办呢?
方案一:利用区域性税收核定征收政策
个人在国内税收优惠园区成立一家个体工商户,将利润分红、个人劳务收益,转化为个体户服务收益;享受税收园区个人经营所得税0.6%-1.2%的核定征收政策,综合税率在2%左右。
(目前小规模增值税为1%,且个体户的经营所得即个人所得,免企业所得税、分红个税。)
方案二:利用税收园区税务大厅自然人代开政策
当个人与其他企业单位合作,获得的报酬时,正常情况下是按照20%-40%的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税;如果个人在税收园区的税务大厅做临时税务登记,以自然人的身份申请自然人代开;可以享受园区个税0.5%-0.8%的核定征收政策,综合税率在1.56%-1.86%左右。
(无需自然人到场,只需要提供相应资料给税局即可,每人每年可开2000W普票、并附个人完税证明。)

综上所述,随着国家的税收管理稽查力度加强,纳税人通过“非常手段”降低纳税成本的风险也越来越大;那么,个人的高税负压力该怎么办呢?希望以上的一些分析能够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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