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支敦士登公国是《商标法条约》、《尼斯协定》、《巴黎公约》、《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新加坡条约》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列支敦士登既是《马德里协定》又是《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故商标注册既可通过“单国注册”的方式,也能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的方式办理。
列支敦士登商标注册方式:
1)单一国家商标注册;
2)马德里商标注册。
列支敦士登商标注册申请人的主体及所需材料:
1)申请人为企业: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申请人为个人:申请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
列支敦士登商标注册相关书式文件:
1)商标图样;
2)商品/服务项目(* 根据标准的商品/服务分类表选择);
3)商标代理委托书;
4)商标注册申请书。
列支敦士登商标注册时间流程:
1)委托代理:1个工作日;
2)受理回执:1个月;
3)商标审查:5-8个月;
4)商标公告:3个月 (* 以上时间按顺利注册计算,实际时间以商标局为准,如果在商标审查过程中遇到“商标补正”、“商标答辩”、 “商标异议”等情形,则会出现相应的时间流程)。
登尼特提供 :列支敦士登公司注册、商标条形码专利申请 ,续展,维护、海外公司续牌、列支敦士登签证、境外投资备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