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维修安装企业
Ⅰ级企业:能独立承担上述5种以上(含5种)主机设备型式的单机和系统组件的维修安装。
Ⅱ级企业:能独立承担上述3种以上主机设备型式的单机和系统组件的维修安装。
Ⅲ级企业:能承担上述主机设备形式中某一种单机和系统组件的维修安装。
B类维修安装企业
Ⅰ级企业:能独立承担所有净化等级的净化系统的维修安装;
Ⅱ级企业:能独立承担净化等级为7以下(含7)的净化系统维修安装;
Ⅲ级企业:能承担8以下(含8)的净化系统维修安装。
C类维修安装企业
Ⅰ级企业:能独立承担3000吨以上冷库制冷系统的维修安装或承担所有冷藏车维修安装;
Ⅱ级企业:能独立承担300吨(含300吨)至3000吨以下的冷库制冷系统维修安装或能承担B照冷藏车的维修安装;
Ⅲ级企业:能承担30吨(含30吨)至300吨以下的冷库制冷系统维修安装或能承担C照冷藏车维修安装。
D类维修安装企业
Ⅰ级企业:能独立承担户式中央空调、商用空调机、商用厨房冰箱、冷柜等所有家用(商用)制冷空调设备的单机和系统组件的维修安装;
Ⅱ级企业:能独立承担家用空调器和家用电冰箱两种以上家用(商用)制冷空调设备的维修安装;
Ⅲ级企业:能承担家用空调器和家用电冰箱或户式中央空调、商用空调与商用厨房冰箱、冷柜其中二种制冷空调设备的维修安装。
维修安装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本专业经营业务范围和服务规模相应的注册资金;
2、具有相应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特殊工种上岗持证率须达100%;
3、拥有相应的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营业场地和设施;
4、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资质等级评审基本条件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