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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劳动仲裁律师佛山欠薪加班律师佛山劳动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13-03-26 15:13:59 浏览次数:272次
区域: 佛山 > 三水 > 华龙路
类别:劳动纠纷咨询
地址:祖庙百花广场2119室
  企业什么情况下可以开除员工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法》第二十六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

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款项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的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劳动合同

法第二十六条款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并非劳动者所有的隐瞒真实信息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况都会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有些涉及劳动者个人隐私,提供真实情况可能导致歧视、与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信息,劳动者可以不提供或者隐瞒。

比如劳动者是否结婚、是否怀孕、是否患有心理障碍、是否同性恋、宗教信仰等信息。用人单位需要根据劳动者提供错误信息的主观状态进行甄别,有些情况如果是由于劳动者的失误,而不是故意导致

的错误,并不会导致劳动合同无效。
佛山状王劳动律师团队汇集了众多劳动法高素质的法律人才,21年劳动案件执业经验,为客户提供公司法律顾问、劳动纠纷,工伤索赔等全方位综合劳动法律服务。首席邹律师 ,1992年全日制名校

法学硕士毕业,执业经验丰富。21年劳动法律案件办理经验,特擅长劳动纠纷案件,胜诉率极高等。
佛山劳动合同纠纷律师团队电话:13727347321(邹律师)联系地址:佛山市祖庙路33号百花广场21楼2119室
公交站:百花广场站 祖庙路站 祖庙站 地铁:百花广场站A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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