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列举网 > 商务服务 > 法律咨询 > 佛山劳动仲裁律师佛山欠薪加班律师佛山劳动律师事务所
佛山
[切换城市]

佛山劳动仲裁律师佛山欠薪加班律师佛山劳动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13-03-19 11:18:42 浏览次数:255次
区域: 佛山 > 南海 > 丹灶
类别:劳动纠纷咨询
地址:祖庙百花广场2119室
1:从主体范围来看,雇佣关系主体范围相当广泛,凡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均可形成雇佣关系,而劳动关系主体具有单一性,即一方只能是劳动者个人,另一方面只能是用工单位。

2: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是否具有行政隶属关系。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有行政隶属关系,有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劳动者必须在高层服务以用人单位的情形下进行;在雇佣关系中,尽管劳动

者在一定程度上也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支配,用人单位的各项概率制度对劳动者通常不具有约束力。但人身的依附程度没有前者这般强烈,劳动者在实际工作中有时也具有相对独立的一面。

3:用工单位对劳动力是否享有支配权。劳动关系中用工单位享有劳动力支配权,小工在为用人单位服务的同时,一般不能再为其他单位服务,而雇佣关系中劳动者可身兼数职,今天为这个厂搬运,明天

可为那个厂挑货。

4:从生产资料的占有状况来看,雇佣关系中,雇工一般占有生产资料,而劳动关系中,用工一方是生产资料的代表者或所有者,劳动者本身不占有生产资料。

5:从权利义务实现途径来看,雇佣关系强调成果之给付,而劳动关系则强调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相结合的劳动过程。如木工受他人雇佣制作家具,菜贩按时向饭店供货等,虽然也与劳动相联系,但主体间

的权利义务只决定于劳动的成果,并不涉及实现劳动过程问题,权利和义务的发生与劳动过程无关。

6:劳动人员是否连续稳定地从事工作。一般来说,劳动关系中劳动者有长期、持续、稳定在用工单位工作的主观意图。例如鞋厂招做鞋底长工,一般让小工准备长做,招用临时撤资工就不同,临时搬货

工今天做了明天就有可能不做,就不能算形成劳动关系,雇佣关系中劳务人员具有临时性。
佛山状王劳动律师团队汇集了众多劳动法高素质的法律人才,21年劳动案件执业经验,为客户提供公司法律顾问、劳动纠纷,工伤索赔等全方位综合劳动法律服务。佛山劳动合同纠纷律师团队电

话:13727347321(蓝律师)联系地址:佛山市祖庙路33号百花广场21楼2119室
公交站:百花广场站 祖庙路站 祖庙站 地铁:百花广场站A出口
佛山法律咨询相关信息
注册时间:2013年01月07日
UID:48031
---------- 认证信息 ----------

查看用户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