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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高明区荷城房产继承纠纷起诉书起诉状房产继承纠纷

更新时间:2017-04-13 12:49:01 浏览次数:200次
区域: 佛山 > 高明 > 高明周边
类别:商业纠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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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高明区荷城房产继承纠纷起诉书起诉状房产继承纠纷诉讼
律师咨询电话:13631365644(梁律师)Q Q号码:1838479509。  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顺序继承人。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什么是遗产?哪些财产可以作为遗产?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遗产包括: (1) 公民的收入; (2) 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 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 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 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 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 公民的其他合法收入。
概括地说,我国遗产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财产所有权包括公民拥有所有权的各类动产 和不动产;二是债权;三是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当中的财产权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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