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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南海区官窑新婚姻法规定夫妻因性格不合分居多少时

更新时间:2017-04-11 15:29:35 浏览次数:297次
区域: 佛山 > 南海 > 西樵
类别:商业纠纷咨询
地址:佛山南海区官窑新婚姻法规定夫妻因性格不合分居多少时间可判离婚?
佛山南海区官窑新婚姻法规定夫妻因性格不合分居多少时间可判离婚?
律师咨询电话:13631365644(梁律师),qq微信:1838479509。根据新婚姻法。即《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因此,该种情况下,登记的房产如何分割有法可依。未偿还的贷款为获得房产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于婚后是夫妻共同还贷,在离婚房产分割时,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当然,根据协议优先的原则,如果双方对房产达成协议的,离婚时可以按照协议分割房产。
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采取得房产证的,不能简单的认为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际上,一方婚前出资购房,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房产证只是对购买方对房子产权的确定。因此,离婚房产分割时,该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若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如果婚前购房时,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只出了部分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贷款的,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等机房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广东专业离婚纠纷律师事务所团队地址:佛山禅城祖庙路33号百花广场1519房。。
法律咨询电话:13631365644(梁律师),qq微信:1838479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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