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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南海区西樵专业房地产买卖纠纷律师合同纠纷

更新时间:2016-11-17 16:53:56 浏览次数:260次
区域: 佛山 > 南海 > 西樵
类别:商业纠纷咨询
地址:佛山南海区西樵专业房地产买卖纠纷律师合同纠纷
佛山南海区西樵专业房地产买卖纠纷律师合同纠纷
律师咨询电话:13631365644(梁律师)Q Q号码:1838479509。注意你的付款方式——分几次付款。由于二手房是旧房,出卖前有可能是房主自己在住,有可能是租赁出去了,也有可能有其他不好立即交接的情况,还有可能在过户的时候缺少这样那样的手续。所以,在付款问题上,在订立合同时约定,订立合同后先付一部分房款,在交付房屋后付一部分,办理完毕房产登记手续后付清余款。
第五条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六条 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第七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应予支持。
广东状王专业房地产买卖纠纷律师合同纠纷团队地址:广州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13A.
法律咨询电话:13631365644(梁律师),Q Q号码:1838479509
公交站:广东工大站,2.地铁站:区庄c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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