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列举网 > 商务服务 > 法律咨询 > 佛山南海区官窑刑事律师辩护律师
佛山
[切换城市]

佛山南海区官窑刑事律师辩护律师

更新时间:2016-10-30 22:48:10 浏览次数:211次
区域: 佛山 > 南海 > 狮山
类别:诉讼代理
地址:佛山南海区官窑刑事律师辩护律师
佛山南海区官窑刑事律师辩护律师

律师咨询电话:13631365644(梁律师)Q Q号码:1838479509。关于抢劫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分标准,是法学界和司法实践中争论的一个重要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三种观点:(1)应以行为人的抢劫是否非法占有了公私财物为标准,已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为既遂,尚未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是未遂。(2)认为抢劫罪是以、胁迫或其他方法为特征的侵犯财产权利,同时也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因此,无论抢到财物与否,只要在抢劫中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就是既遂;(3)认为本条对抢劫罪分两款作了规定,实际上是两个犯罪构成,因此,应当按照两种情况,分别确定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即款是一般抢劫罪,就应以抢到财物与否为既遂与未遂的标准;第二款是结果加重犯,不存在未遂的问题。区分抢劫罪的既遂与未遂,应当以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否具备,即法定的犯罪结果是否已经造成为标准。依照本条的规定,抢劫罪的犯罪构成有基本的和加重的两种形态。因而,其既遂未遂标准应分别考察,当犯罪事实属于基本的犯罪构成时。以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是否取得财物为准;当行为人的行为属于本条所定加重情节之一时,已具备加重形态的全部要件,无论行为人是否抢到财物,应是犯罪既遂。
代理死刑复核
  当您的亲人不幸被判处极刑时,律师可以为您代理死刑复核,力争刀下留人,挽救被告人的生命。根据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理死刑案件质量的意见》的通知(二○○七年三月九日)规定:死刑案件复核期间,被告人委托的辩护人提出听取意见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并制作笔录附卷。辩护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在死刑复核过程中,合议庭要全面审阅案卷,了解案件事实、证据、程序、法律适用等各方面的情况,包括一、二审阶段控方的指控意见和辩方的辩护意见,以及死刑复核代理律师的书面意见。另外,据统计,死刑复核不核准率有25%,即四分之一的死刑案件不予核准执行死刑。因此,死刑复核阶段刑事律师介入有法律依据,且意义重大,辩护效果显著。 法律咨询电话:13631365644(梁律师)Q Q号码:1838479509。
公交站:广东工大站,2.地铁站:区庄c出口

佛山法律咨询相关信息
注册时间:2013年12月27日
UID:105795
---------- 认证信息 ----------
手机已认证
查看用户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