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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禅城区东平新城律师同居产生的债务咨询律师代理

更新时间:2023-12-27 09:37:15 浏览次数:48次
区域: 佛山 > 南海 > 南海周边
类别:诉讼代理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桂澜北路中盛大厦16层(千灯湖地铁站、雷岗地铁站)
佛山禅城区东平新城律师同居产生的债务咨询律师代理
律师咨询电话:13631365644(梁律师)Q Q号码:1838479509。 
基于同居产生的债务应如何确定清偿责任? 
答:分清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区别处理。
同居期间产生的债权债务处理的方式:
1、债务用于个人生活,一般由个人承担,用于共同生活,一般由双方按照比例承担,没有约定的,则连带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2、产生的债权一般认定为共同债权,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梁慧律师,在广州佛山一带专门从事婚姻家事及财富传承法律服务,专打离婚官司的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婚姻家庭及财产继承纠纷案件,包括婚姻家事财富传承继承纠纷,财产公证,遗嘱公证,恋爱期间财产纠纷,同居财产纠纷,赠与财产返还纠纷、不履行离婚协议纠纷、诉讼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内财产协议公证律师;离婚后财产纠纷案、婚后共同还贷分割增值部分,夫妻共同债务纠纷、子女抚养纠纷,返还彩礼纠纷、同居析产纠纷、变更抚养权纠纷等,特别擅长婚姻家事方面的调解工作。
广东专业婚姻家事财富传承律师事务所团队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桂澜北路中盛大厦16层(千灯湖地铁站、雷岗地铁站)
法律咨询电话:13631365644(梁律师)Q Q号码:1838479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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