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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南海区狮山大沥商品房买卖合同专业档口纠纷律师

更新时间:2016-06-12 18:16:00 浏览次数:212次
区域: 佛山 > 南海 > 丹灶
类别:诉讼代理
地址:佛山南海区狮山大沥商品房买卖合同专业档口纠纷律师

律师咨询电话:13631365644(梁律师)Q Q号码:1838479509。商铺租赁顶手转让纠纷档口租赁合同纠纷: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摁手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对格式条款中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内容,在合同订立时采用足以引起对方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特别标识,并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格式条款予以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符合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所称“采取合理的方式”。
购房人除了享有上述交房的解约权外,依据高法的司法解释规定,在开发商存在如下行为时,购房人依法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3)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4)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5)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6)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
  (7)面积误差比超过3%的;
  (8)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办理产权证超过一年的。购房人亦可请求解除合同。尽管目前尚无司法解释对上述解约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作出规定,但是按照《合同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上述解约权均存在除斥期间,该除斥期间更多的取决于法院的自由裁量。
  (9)对于房地产商违约,购房人的索赔权同样首先要由购房人提出,如果房地产商对购房人的索赔存有疑义、不肯赔偿,购房人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则存在诉讼时效问题,《民法通则》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广东状王专业档口纠纷律师团队地址:广州市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13楼,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33号百花广场151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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