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南海区小塘黄岐机动车保险合同纠纷能在事故发生地法院起诉吗
法律咨询电话:13631365644(梁律师)Q Q号码:1838479509。保险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由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 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要的,应是公司法人或代表签字。 广东状王保险合同纠纷打官司团队地址:广州越秀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13A.;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33号百花广场151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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