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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禅城区石湾婚姻家事离婚诉讼纠纷律师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咨询

更新时间:2020-05-21 10:18:15 浏览次数:121次
区域: 佛山 > 禅城 > 汾江南路
类别:商业纠纷咨询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天安数码城6期2座2楼
佛山禅城区石湾婚姻家事离婚诉讼纠纷律师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咨询
律师咨询电话:13631365644(梁律师)Q Q号码:1838479509。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梁慧律师,专利代理师,南方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专业与法学双学位,。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多年,在教育、医疗、电商、知识产权等多个领域有法律服务的实践经历,期间办理大量合同纠纷、婚姻家事纠纷、劳动纠纷、商标权纠纷、人身伤害赔偿、金融借款、、合伙协议、婚姻家事等民商事诉讼及非诉法律服务,同时担任企事业、村居等常年法律顾问
广东专业婚姻家事律师事务所团队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天安数码城6期2座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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