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禅城区张槎房屋未装修未入住物业服务费争议房屋物业合同纠纷诉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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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后一直未装修,是否应交纳物业费?
答:在物业公司书面通知业主交费后,就算业主一直未装修居住,也应当交纳物业费。高人民法院已经颁布了司法解释,《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梁慧律师,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南方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专业与法学双学位,工学学士、法学学士,。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多年,在教育、医疗、电商、知识产权等多个领域有法律服务的实践经历,期间办理大量婚姻家事、劳动纠纷、商标权纠纷、人身伤害赔偿、金融借款合同、、合伙协议纠纷、房产纠纷等民商事诉讼及非诉法律服务,同时有担任企业日常法律顾问、村居法律顾问等常年法律顾问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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