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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顺德区劳动纠纷律师劳动合同解除仲裁律师代理

更新时间:2016-01-04 16:59:10 浏览次数:185次
区域: 佛山 > 顺德 > 顺德周边
类别:劳动纠纷咨询
地址:佛山顺德区劳动纠纷律师劳动合同解除仲裁律师代理
佛山顺德区劳动纠纷律师劳动合同解除仲裁律师代理
律师咨询电话:13631365644(梁律师),qq号码:1838479509。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法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单位未依法缴社保,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以、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不需事先告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状王律师团队,1992年全日制名校法学硕士毕业,执业经验丰富, 23年劳动案件办理经验,特擅长劳动合同,劳动仲裁诉讼代理,工伤索赔,企业劳动法律顾问等。
广东状王劳动律师团队地址:佛山市顺德区祖庙路33号百花广场151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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