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专业的劳动律师团队,(微信同号):13631306506,Q Q:1348661382。杨律师团队律师任职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十年以上劳动纠纷经验,提供日常劳动纠纷法律咨询,担任企业劳动法律师顾问,代为文书起草、审核,出具法律意见、律师函。代理因劳动关系涉及的劳动合同、工资、社保五险一金、工伤赔偿、辞退赔偿、降职降薪、经济补偿金等引起的仲裁诉讼案件!欢迎咨询。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桂澜北路2号亿能国际广场16层。团队:https://www.law***。
以下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劳动仲裁诉讼知识:
旷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什么证据。
一、如何认定员工旷工
旷工几乎被所有的企业认为是严重违纪的行为,在原来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劳动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在《企业职工奖惩条例》2008年1月被废止后,企业可以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失去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项规定“劳动者严重违法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很多企业都将旷工几天以上认定为严重违纪的行为之一。律师认为,旷工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没有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提供劳动;第二,没有正当理由;第三,没有经过用人单位同意。
二、企业因员工旷工 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什么证据
在实践中用人单位在这方面的举证一般存在伪造的嫌疑,但是也要看形式,比如指纹考勤,与面部识别考勤,还有签字考勤这几项具有身份性特点的考勤一般是认可的,因为很难修改,即使修改也会被鉴定出来,所以具有一定的可信性,而打卡考勤效力比较低,但是以上考勤都可举证,认定伪造的举证责任在对方,若对方无力举证,则可能被采信。
三、企业在哪些情形之下与员工解除合同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款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资案件相关服务:
1.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2.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纠纷;
3.工资、加班费、奖金、提成等纠纷;
4.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
5.因社保问题引起的劳动纠纷;
6.工伤事故、职业病的认定并要求相关经济赔偿;
7.竞业禁止纠纷
8.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仲裁、诉讼和执行。
9.制作健全企业劳动规章制度
10.公司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11.其他有关劳动法律事务
佛山南海禅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专业劳动纠纷律师
佛山法律咨询相关信息
2024-11-10 刷新
2024-11-07 刷新
2024-06-26 刷新
2024-06-26 刷新
2024-06-06
2024-04-29
2024-04-26
2024-04-24
2024-04-20
2024-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