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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公告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方式咨询律师

更新时间:2014-05-13 15:38:24 浏览次数:226次
区域: 佛山 > 禅城 > 汾江南路
类别:诉讼代理
地址:佛山祖庙路33号百花广场21楼2119室
离婚律师咨询电话:15017436641(浦律师)公告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只审理判决离婚事宜,而对夫妻共同财产既不做审查,也不做判决。

  2、对财产做出明确判决,对下落不明当事人所享有的部分作为子女抚养费判给主张离婚的当事人一方。

  3、只对财产进行简单审查,主要是根据原告的陈述来确认,而不做具体核实,也不做分割处理。
  
  状王婚姻律师,在婚嫁家庭法律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多年代理大量诉讼离婚案件,涉外离婚案件,调解离婚案件,代拟夫妻离婚协议,婚前财产协议,婚内财产协议等,办案经验丰富,胜诉率高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15017436641 (浦律师)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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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部) 佛山禅城区祖庙路33号百花广场21楼2119室【公交站:祖庙站,祖庙路站,百花广场站,建新路站,体育馆站,科学馆站】【地铁站:祖庙A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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