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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南海区与外国人或华侨离婚可以在国内法院起诉

更新时间:2014-03-13 12:21:26 浏览次数:658次
区域: 佛山 > 禅城 > 汾江南路
类别:商业纠纷咨询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33号百花广场21楼2119室(佛山市中心
广东佛山南海区与外国人或华侨离婚可以在国内法院起诉吗?
律师咨询电话:15014637676(阳律师)   Q Q号码:109835699诉讼离婚,与外国人或华侨离婚可以在国内法院起诉吗?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状王婚姻律师团队,本团队成员多年来代理大量婚姻家庭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凭借专业的办案水平,贴心的法律服务,赢得当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拟离婚协议,诉讼离婚,离婚财产分割,抚养权分割,涉外离婚等案件。广东状王律师团队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33号百花广场21楼2119室(佛山市中心)。法律咨询电话:15014637676(阳律师)   Q Q号码:109835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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