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列举网 > 商务服务 > 法律咨询 > 佛山合伙企业合伙人退伙后仍使用企业商标是否侵权
佛山
[切换城市]

佛山合伙企业合伙人退伙后仍使用企业商标是否侵权

更新时间:2013-08-19 22:20:32 浏览次数:117次
区域: 佛山 > 禅城 > 汾江南路
类别:诉讼代理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
根据商标法和相关的规定,合伙企业的注册商标是合伙企业的共同财产,归合伙人共有,以商标注册人的名义使用,不得由其中的一个合伙人使用,更不得以个人名义与其他企业共同使用,否则构成商标侵权行为。在本案中,甲退伙后,在个人的餐厅上使用合伙企业注册商标的行为
  根据商标法和相关的规定,合伙企业的注册商标是合伙企业的共同财产,归合伙人共有,以商标注册人的名义使用,不得由其中的一个合伙人使用,更不得以个人名义与其他企业共同使用,否则构成商标侵权行为。在本案中,甲退伙后,在个人的餐厅上使用合伙企业注册商标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其行为侵犯了合伙企业的商标专用权。

立信律师事务所,专注于办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本团队集合了来自西南政法大学,武汉大学,复旦大学等众多高等法学院校的律师,谭律师15920745597 qq:1619078803。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
佛山法律咨询相关信息
注册时间:2012年10月30日
UID:34359
---------- 认证信息 ----------

查看用户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