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员工医疗期期满被辞退除给经济补偿外还给医疗补助
医疗期期满被辞退,单位除给经济补偿外,还给医疗补助费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外,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此外,本市就以上情形所涉及补偿金的具体标准作出了规定:按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标准计算。如果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算。
立信律师事务所,专注于办理劳动工伤纠纷案件,团队集合了来自西南政法大学,武汉大学,复旦大学等众多高等法学院校的律师。:15920745597(谭律师), Q Q号码:1619078803联系地址:广东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路10号金融广场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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