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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高明区三洲施工合同工程款纠纷的防范措施有那些

更新时间:2017-01-14 21:45:21 浏览次数:172次
区域: 佛山 > 高明 > 沧江路
类别:商业纠纷咨询
地址:佛山高明区三洲施工合同工程款纠纷的防范措施有那些
佛山高明区三洲施工合同工程款纠纷的防范措施有那些?
律师咨询电话:13660714474(蔡律师)Q Q号码:1792972585 (一)施工中发生工程变更,承包人按照经发包人认可的变更设计文件,进行变更施工,其中,政府投资项目重大变更,需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后方可施工。
  (二)在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14日内,设计变更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或发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对方确认后执行。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提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咨询或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
  (三)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14日内,如承包人未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则发包人可根据所掌握的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合同价款和调整的具体金额。重大工程变更涉及工程价款变更报告和确认的时限由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
  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一方,应在收到之日起14日内予以确认或提出协商意见,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日内,对方未确认也未提出协商意见时,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确认增(减)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广东工程款纠纷代理律师团队地址:广州越秀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13A。佛山办公室:佛山禅城祖庙33号百花广场1519..。
法律咨询电话:13631365644(梁律师)Q Q号码:1838479509。
公交站:广东工大站,2.地铁站:区庄c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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